一、不予起诉的情节有哪些
不起诉有几种类型,分别是法定、酌定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简单说就是一些特定情况,像嫌疑人没犯罪事实,情节特别轻不算犯罪,过了追究时效等,都不用起诉。
酌定不起诉是指犯罪情节轻,按刑法规定不用判刑或能免刑的,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就是案子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检察院觉得证据还是不够,不符合起诉要求,就得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不予起诉后还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不予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不同情形下,后续法律后果有所不同。
法定不起诉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不会有不利法律后果,若之前被羁押,应立即释放。
酌定不起诉,虽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但被不起诉人在名誉上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同时,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证据不足不起诉,如果后来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仍可提起公诉。此外,被不起诉人若在侦查阶段被采取强制措施,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三、哪些情形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考验期满,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若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当探讨不予起诉的情节有哪些时,除了正文提到的常见情况,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不起诉后被扣押、冻结的财物如何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应解除扣押、冻结,及时返还当事人。另外,被不起诉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而且,被害人对于不起诉决定不服该怎么办,此时被害人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如果你对不予起诉后的财物处理、被害人申诉流程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不予起诉的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