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财物可以做抵押物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财物可做抵押物: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但需注意,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不得抵押,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物需产权明晰,无权利瑕疵,且抵押行为应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以确保抵押权的合法有效。
二、哪些财物做抵押物会被法律禁止
依据《民法典》规定,以下财物禁止做抵押物:
1.土地所有权。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不能用于抵押。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如“四荒”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其功能是公益服务,抵押会影响公益目的实现。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因权属不确定,无法保证抵押权实现。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这类财产处于受限状态,抵押会损害债权人或国家利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哪些财物用于抵押不受法律限制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财物用于抵押不受法律限制: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同时要注意,以特定财产抵押的,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探讨什么财物可以做抵押物时,除了明确可抵押财物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抵押物的价值评估问题,不同的财物其价值评估方式不同,像房产可能需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市场价值评定,机器设备则要考虑其折旧等因素。另外,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保管和使用也很关键,一般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可以合理使用抵押物,但要保证其安全和完整。若你在抵押物的选择、价值评估、抵押期间的相关规定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关于“什么财物可以做抵押物”的更多细节,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