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种情况离婚分不到财产是存在的吗
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存在三种情况离婚可能分不到财产:一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二是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若另一方不履行补偿义务,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三是如果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对过错方适当少分,但并非绝对分不到财产。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案情和证据判定。
二、三种情况离婚失去抚养权也会发生吗
在以下三种常见情形下,离婚时可能失去抚养权:
一是有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比如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皮肤病、严重的精神疾病等,从保障孩子健康成长考虑,可能失去抚养权。
二是有不良嗜好或恶习,如赌博、吸毒、酗酒等,这些行为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法院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三是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严重侵害子女权益,违背抚养义务,必然难以获得抚养权。法院判决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出现上述情况,当事人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降低。
三、三种情况离婚争不到子女抚养权是真的吗
存在一些情况可能使一方在离婚时较难争取到子女抚养权。一是有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从保障子女健康成长角度,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归此类一方。二是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不良生活习惯会对子女成长产生负面影响,获得抚养权几率较低。三是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这严重侵害子女权益,法律不会支持其取得抚养权。
不过,抚养权判定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子女意愿、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若一方存在上述情况,但另一方存在更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也不绝对争不到抚养权。
当探讨三种情况离婚分不到财产是存在的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确认这三种情况是否存在外,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使存在这三种情况,但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像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是否还能主张适当的补偿呢?另外,如果一方在离婚时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即便看似符合分不到财产的情况,受损方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要是你对这些与离婚财产分割紧密相关的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家为你详细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