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损失
当用人单位依规为职工买了工伤保险时,像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多数待遇由基金出,不过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等得用人单位掏腰包。
要是单位没依法给职工买工伤保险,那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损失都得单位承担,单位得按标准给工伤职工费用。
法律这样规定,就是为保障工伤职工利益,督促单位履行参保义务,所以承担主体取决于单位是否依法参保。
二、未缴工伤保险,单位应担待遇损失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需承担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损失。这是为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促使单位依法履行参保义务。
三、未缴工伤保险,待遇损失谁担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也就是说,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以及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像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都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所以,未缴工伤保险导致的待遇损失,担责主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若未履行该义务,需对职工工伤待遇损失负责。
当探讨谁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损失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责任主体本身,还有相关的延伸情况值得关注。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需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损失,这其中还涉及到用人单位不支付时的处理办法,此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另外,在存在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形下,第三人与用人单位的责任分担也较为复杂。如果你在工伤保险待遇损失的责任认定、追偿程序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