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如基层法院管辖标的额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2.违反专属管辖规定:例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若另行约定则无效。
3.约定不明确:比如只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未明确具体签订地;或者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无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约定因无法确定具体管辖法院而无效。
4.选择的法院与案件没有实际联系:如随意选择与合同履行、当事人住所地等均无关联的法院。
5.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例如约定通过非法途径确定管辖法院等。在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管辖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导致约定无效,影响案件管辖。
二、买卖合同约定管辖无效后该如何处理
若买卖合同约定管辖无效,应按照法定管辖规则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具体规则:若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所以,在买卖合同约定管辖无效后,当事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根据上述规则确定合同履行地,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三、买卖合同约定管辖被认定无效的法律依据是啥
买卖合同约定管辖被认定无效,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其一,违反专属管辖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等特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等特定法院管辖。若买卖合同约定管辖违背该专属管辖,约定无效。
其二,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各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有明确分工,若约定的管辖法院不符合案件标的额、影响范围等确定的级别管辖标准,约定无效。
其三,选择多个法院管辖且不明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又不能确定具体管辖法院的,会被认定无效。
其四,选择与争议无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要求选择的管辖法院需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否则约定无效。
当我们探讨买卖合同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时,其实背后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买卖合同约定管辖无效,那案件将按照法定管辖来确定受理法院,法定管辖的规则是怎样适用的,可能会涉及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法院管辖。另外,一旦约定管辖无效,当事人为了争取更有利的管辖地而引发的管辖权异议又该如何处理。如果您对买卖合同约定管辖无效后的法定管辖适用、管辖权异议处理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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