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借用公章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怎样判定的
借用公章签订的合同效力得依具体情形来定。
若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不知或不应知公章被借用,合同有效,双方需按约履行。比如相对人签合同前合理审查了公章使用情况,未发现异常,主观为善意,合同通常有效。
要是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公章系借用还签合同,此行为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主体利益,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如相对人怠于审查有过错,合同就可能无效。总之,判定借用公章签合同的效力要综合考虑相对人的主观状态等因素。
借用公章签合同引发纠纷,追责需分情况而定。若借用人经公司合法授权借用,合同对公司有约束力,公司担责后可按内部约定向借用人追偿。
若未经授权借用,构成表见代理时,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借用人有代理权,公司应履行合同义务,之后可向借用人主张赔偿损失。若不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效力不及于公司,由借用人承担责任。
若出借人存在过错,如对借用用途审查不严,可能要与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中关于代理及合同责任的规定。具体追责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证据、各方过错程度等确定责任承担。
三、借用公章签合同致损失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借用公章签合同致损失的法律责任界定需区分不同情形。
若出借人明知借用人以其公章签订合同用于非法目的仍出借,出借人与借用人构成共同侵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二者需承担连带责任,对因合同造成的损失共同向受损失方进行赔偿。
若借用人未经出借人同意超出借用范围使用公章签合同,出借人无过错,一般由借用人自行承担责任。但如果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借用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出借人可能要先对外承担合同责任,之后可向借用人追偿。
总之,需结合出借人是否有过错、相对人是否善意等因素综合判断法律责任归属,有过错的主体要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探讨借用公章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怎样判定的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公章虽具象征意义,但借用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若无证据证明相对人明知公章系借用,合同对出借人不发生效力。不过,若借用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就会对出借人产生约束力。那要是因借用公章签合同产生纠纷,后续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出借人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若您对借用公章签订合同的效力判定及后续相关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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