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诉案件乃检察机关代国家向法院诉之案,多涉严重罪行,像那故意杀人、抢劫之流。此类案件伤及社会公益,必得国家机关追究。
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究被告人刑责,直接诉至法院之案。通常包含侮辱、诽谤等轻微刑案,还有些侵公民人身、财产权之案,如虐待罪等。
综上,公诉案主对危害社会重罪,由国家追诉;自诉案主要是些相对轻罪,由被害人等自行起诉。二者在适用范畴、提起主体等方面差异显著。
二、哪些案件在公诉与自诉选择上有明确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有几类案件在公诉与自诉选择上有明确规定。
一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可自诉也可公诉。比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等。若被害人向法院直接起诉,法院应受理;若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转为公诉。
二是公诉转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自诉。
三、哪些案件只能公诉、哪些又可自诉呢
根据我国法律,只能公诉的案件主要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像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这些犯罪影响大、性质恶劣,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以维护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
可自诉的案件有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轻伤)案、非法侵入住宅案等;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探讨什么案件必须公诉和自诉时,我们知道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则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其实除了这两种基本类型,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例如,部分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既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这就给了被害人更多的选择权利。还有一些案件,在特定条件下会从公诉转为自诉,或者自诉转为公诉。你是否对这些复杂的案件类型划分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具体哪些案件在何种情况下必须公诉或自诉仍有不解,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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