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特殊的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
特殊交通肇事罪乃《刑法》中特定情形下交通肇事罪之认定。
其一,单位主管等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致重大交通事故,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
其二,交通肇事后,相关人员指使肇事人逃逸致被害人因未得救助死亡,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
其三,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现场隐藏或遗弃致其无法得救助死亡或严重残疾,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总之,需依据具体案件事实与证据,综合判断是否构成特殊交通肇事罪及相应罪名。
二、特殊交通肇事罪在证据不足时怎样认定
在我国,不存在“特殊交通肇事罪”这一独立罪名。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时,依据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难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
在侦查阶段,若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能会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经补充侦查后,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而在审判阶段,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需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收集证据,若证据链条无法完整闭合,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该罪。
三、特殊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本身有不同量刑档次。依据《刑法》,一般情形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比如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等情况。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事故责任认定、伤亡后果、行为人过错程度、是否积极赔偿等多方面因素。
在探讨特殊的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时,我们了解到这是一个较为复杂且特殊的法律判定领域。除了基本的交通肇事情形外,特殊情况的认定有着严格标准。例如,在某些特定路况或极端天气下发生事故,认定标准会有所不同。还有涉及逃逸后又自首等情况,其认定规则也需要深入剖析。你是否在这方面还有诸多疑问呢?如果对于特殊交通肇事罪认定中的具体细节、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或者遇到类似事件该如何处理等问题感到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帮你理清法律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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