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组织卖淫罪的次数与量刑有关吗
组织卖淫罪中,组织卖淫的次数与量刑密切相关。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及司法实践,组织卖淫次数较多属于加重处罚情节。多次组织他人卖淫表明犯罪行为的持续性和严重性。一般而言,组织卖淫三次以上即属于多次。
具体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组织卖淫的次数、人数、手段、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组织卖淫次数越多,量刑往往越重,可能会判处更长期限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例如,组织卖淫三次以下可能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而多次组织卖淫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罚。总之,组织卖淫罪的次数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组织卖淫罪要具备什么条件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构成该罪需具备以下条件:
主体: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
客体: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例如,通过建立卖淫窝点、招募、管理卖淫人员等方式,组织多人进行卖淫活动。
一旦被认定构成组织卖淫罪,将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当探讨组织卖淫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时候,我们需要清楚不同情形下的具体判罚。除了基本的量刑幅度,在组织卖淫过程中如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等,会加重处罚。而且若存在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等特殊情况,处罚力度也会加大。这些复杂的规定可能让你有些疑惑。要是你对组织卖淫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具体情节认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仍有疑问,别错过了解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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