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认缴出资连带责任是指当股东未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时,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例如,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债务,若某股东未足额缴纳认缴出资,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股东以未出资为由逃避债务。同时,其他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在承担责任后,可向未出资股东进行追偿。这种连带责任旨在强化股东的出资责任,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债权人的利益。
二、股东认缴出资额未缴足会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认缴出资额未缴足,需承担多方面责任。
对内,对其他已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公司内部,若因未足额出资影响公司运营或给其他股东权益造成损害,违约股东需赔偿损失。
对外,在未缴足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在其未缴出资额度内承担清偿责任。
此外,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均作为破产财产。
同时,若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三、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该如何办
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公司或其他股东可采取以下措施:
内部措施:公司可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出资。若章程规定了出资时间,按章程执行。经催告仍不缴纳,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限制其股东权利,如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
外部措施: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他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若该股东出资不足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债权人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用于偿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探讨股东认缴出资连带责任是怎样的问题时,我们了解到这一责任存在多种情况。比如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那么,如果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其他股东是否也要承担责任呢?以及在股权转让后,原股东的认缴出资连带责任是否会转移?若您对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股东认缴出资连带责任的更多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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