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债权人撤销权十年刚知道还能行使吗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这里你说知道已过十年,通常情况下已过撤销权行使期间,撤销权消灭。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债务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五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十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如果不符合这些特殊情形,从时间上看,很可能无法再行使撤销权了。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范围包括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范围如下:
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自始无效。若其行为处分财产给第三人,第三人应返还财产。
对受益人的效力: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财产的,负有返还义务,若为无偿取得,应全部返还;若为有偿取得,应以现存利益为限返还。
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保全债权,其行使撤销权所获财产或利益,应加入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作为全体债权人的一般担保,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无优先受偿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适当分担。
需注意,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有严格条件和程序限制。
三、债权人撤销权中的恶意如何认定
债权人撤销权中,认定恶意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对于债务人而言,若其明知自身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仍为之,如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可认定为恶意。比如,债务人在欠巨额债务情况下,将主要财产以远低于市场价值转让给关联方,且该关联方知晓债务人债务状况,此情形下可认定债务人恶意。
对于受让人,若其知道债务人转让财产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也构成恶意。比如受让人在交易时,得知出让人负债累累且转让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权益,仍进行交易,应认定为恶意。司法实践中,会审查当事人交易时的具体情况、是否有合理对价、受让人对债务人债务的了解程度等,综合判断其是否存在恶意,以确定债权人撤销权是否成立。
当我们探讨债权人撤销权十年刚知道还能否行使时,首先要明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十年才知道的情况较为复杂。如果能证明存在一些合理的阻碍导致十年才知晓,或许还有争取的空间。但倘若不存在这些特殊情况,行使撤销权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你是否也有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类似困惑呢?若对在这种复杂情形下如何正确行使撤销权等问题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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