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效力待定合同能解除吗
效力待定合同是可以解除的。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指合同主体资格欠缺,需经有权人追认才生效的合同。
在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若合同被追认生效,则成为有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规则履行与解除等。若不被追认,合同自始无效,也无需解除。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即有效;而其订立的其他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撤销。总之,效力待定合同在特定情形下能解除,关键看是否追认及相对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等情况。
二、效力待定合同拒绝追认会产生什么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拒绝追认,该合同自始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等。若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一旦被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就无效,双方应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一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效力待定合同撤销应当向谁申请
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通常是向合同相对方申请。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等。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向无权代理人作出。
需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定期限等条件限制,要及时并按规定行使,以免权益受损。
在探讨效力待定合同能否解除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效力待定合同存在多种情况。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追认前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此时当然可以解除。还有无权代理的合同,被代理人追认则有效,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合同被撤销也就解除了。如果您对效力待定合同的解除条件、解除程序等还有更多疑问,或者想了解效力待定合同在不同情形下解除后的法律后果等内容,不要错过。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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