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破产程序中,个别清偿诉讼主要是指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的清偿行为引发的诉讼。
界定时需考虑以下几点:一是清偿行为发生的时间需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二是清偿对象为个别债权人,而非全体债权人;三是该清偿行为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个别清偿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破产程序的公平性和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确保破产财产的合理分配。
二、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撤销权是怎样的
管理人的撤销权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实施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例如,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等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这一权利旨在维护破产程序的公平性,防止债务人在破产前恶意处分财产,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需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通常为破产申请受理后两年内。
总之,管理人的撤销权是破产法中重要的制度安排,有助于纠正债务人在破产前的不当行为,保障破产程序的公正进行。
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审查规则是怎样的
债权审查规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债权申报是前提,债权人需按规定申报债权。审查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有争议的债权,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等程序解决。其次,审查债权的性质,如普通债权、优先债权等,不同性质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受偿顺序不同。再者,要核实债权的金额、利息计算、担保情况等具体细节。审查过程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会对债权审查结果进行裁定,债权人如对裁定不服,可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总之,债权审查规则旨在确保破产程序中债权的准确认定和合理清偿。
在探讨破产程序中个别清偿诉讼如何界定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基本界定标准外,还有一些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关联关系,其个别清偿行为可能会被重点审查是否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另外,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个别清偿诉讼的范畴。你是否对破产程序中个别清偿诉讼的界定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对于个别清偿诉讼的范围、认定的特殊情形等问题还不清楚,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厘清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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