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协议显失公平,可以撤销其中一条吗
1.一般来讲呀,要是协议显得不公平呢,那整个协议都能撤销哦,可不是只撤销其中一条呢。
2.按照法律的规定呢,显失公平就是一方在签合同的时候,靠着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经验,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跟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相差老大了。
3.要是只撤销其中一条呀,可能会把协议的整体性和平衡性给破坏掉,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变得不合理啦。
4.不过呢,在有些特别的情况下,如果能证明那条和其他条款是相互独立的,而且撤销那条不会对协议的其他部分有很大影响,那也可以考虑只撤销那条啦。但这得根据具体的协议内容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哦。
5.总之呢,一般得考虑撤销整个显失公平的协议,不过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考虑只撤销其中一条,得谨慎评估之后再做决定呢。
二、协议条款显失公平撤销有啥法律条件吗
依据《民法典》,协议条款显失公平而撤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合同订立时客观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另一方获得过多利益,且超出了正常的商业风险范围。
其次,一方利用了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例如趁对方急于用钱,迫使对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或利用对方缺乏专业知识,签订对其不利的合同。
再者,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协议条款显失公平撤销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协议条款显失公平而撤销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显失公平的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合同订立时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二是一方利用了对方的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不利情形。
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当探讨协议显失公平是否可以撤销其中一条时,要知道显失公平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范畴。如果发现协议存在显失公平情况,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撤销整个协议后,其中显失公平的条款自然失效。但要是只想撤销其中一条,得看该条款是否具有相对独立性。若它与其他条款紧密相连、不可分割,那么往往需要整体考量协议的效力。要是该条款相对独立,且符合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理论上有可能单独被撤销。你在协议方面还有哪些疑问呢?若对协议显失公平的撤销条件、程序等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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