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仲裁时效应从何时算起
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具体而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比如,劳动者每月工资固定发放日为10号,若单位5月未按时发放工资,劳动者6月10号发现工资未发,此时仲裁时效从6月10号起算。又如,劳动者3月1日离职,单位有拖欠工资情况,那么劳动者应在4月1日前申请劳动仲裁,否则超过一年仲裁时效,可能面临仲裁委不予受理的风险。
二、劳动仲裁超过时效还能维权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超过仲裁时效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可能不予受理。
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可维权。如果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时效中止、中断,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即使仲裁委以超过时效不予受理,劳动者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时,若对方当事人未以超过仲裁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仲裁时效规定进行裁判。所以,超过仲裁时效仍有一定维权机会。
三、劳动仲裁时效过期后权益如何保障
劳动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时效过期,可尝试以下途径保障权益:
首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看能否达成和解协议,友好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还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由调解组织介入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其次,即使仲裁时效已过,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不会主动适用仲裁时效进行审查,若对方不以仲裁时效已过抗辩,法院会正常审理案件。不过,若对方以时效抗辩,而你无法证明存在时效中止、中断情形,诉求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所以要收集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证据,如曾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证据。
在探讨劳动仲裁时效应从何时算起的问题后,我们还有必要了解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内容。一般来说,劳动仲裁时效起算有明确规定,但当出现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就会变得复杂。比如,在时效进行期间,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另外,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如果您对劳动仲裁时效的这些特殊情况,或是在起算点认定上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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