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若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比如,债权人欠债务人货款,债务人欠债权人借款,双方协商后可相互抵销。
需注意,抵销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否则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在处理互负债务情况时,务必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抵销在法律上有何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抵销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
法定抵销需满足以下条件: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主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双方的债务均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如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符合条件时,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且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约定抵销则不受上述法定抵销条件限制,只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债务抵销的合意,即可按照约定抵销债务。
三、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抵销在法律上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抵销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
法定抵销需满足以下条件: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主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双方的债务都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如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况。法定抵销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通知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约定抵销则是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论标的物种类、品质是否相同,都可以抵销。只要双方达成抵销的合意,就可按照约定进行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灵活性更高。
当探讨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在法律上如何处理时,除了了解基本处理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债务抵销后的税务处理问题,在法定抵销或约定抵销债务后,是否需要进行税务申报以及如何申报,这是很多人容易忽略却又至关重要的。另外,如果一方主张债务抵销,而另一方对抵销的债务存在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通过何种法律途径解决也是关键。若你在实际中遇到债权债务处理的难题,或是对上述拓展问题存有疑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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