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代位权中被告主张的抗辩有哪些情形
代位权诉讼中,被告可主张的抗辩情形主要有:其一,债权债务关系不成立或无效,若被告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或因违法等原因无效,可对抗代位权。其二,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此抗辩可向债权人的代位权人主张,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其三,代位权行使超过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范围,超出部分不应得到支持。其四,债务人已积极行使权利且足以保护其利益,如债务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此时代位权行使就无必要。总之,被告可基于上述情形进行抗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代位权诉讼中被告还能提出哪些有效抗辩
在代位权诉讼中,被告(次债务人)可提出以下有效抗辩: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不成立抗辩:若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合法、未生效或已消灭,被告可据此抗辩。如债务已清偿,债权人的代位权基础就不存在。
2.债务人对被告的债权不成立抗辩:若债务人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被告可拒绝向债权人履行。
3.债务人未怠于行使权利抗辩:若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已积极向被告主张权利,就不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被告可抗辩。
4.债权数额抗辩:被告可对债权人主张的债权数额提出异议,要求按实际债务数额履行。
5.抵销抗辩:若被告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且符合抵销条件,可主张抵销相应债务。
三、代位权被告主张抗辩情形有法律依据吗
代位权被告主张抗辩情形有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当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次债务人(被告)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抗辩。比如,次债务人可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抗辩;也可就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抗辩,如债务未到期、已清偿等。同时,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所以,代位权被告主张抗辩情形是有明确法律支撑的。
当探讨代位权中被告主张的抗辩有哪些情形时,除了文章中提到的常见抗辩情形外,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要点。比如,被告可能会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瑕疵为由进行抗辩,比如债权未届清偿期等情况。另外,被告还可能主张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存在争议,以此来对抗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如果您对代位权中被告主张的抗辩情形还有更多疑问,比如不同抗辩情形的法律依据、如何应对这些抗辩等,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为您在涉及代位权的法律问题上提供清晰指引,帮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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