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法典规定合同不得签订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合同不得签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此类合同无效,如禁止交易的毒品买卖合同等。二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比如以伤害他人感情为目的的赠与合同等,这种合同会被认定无效。三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双方故意合谋损害第三方权益,该合同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四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合同条款无效,生命健康权不可通过合同随意处置。总之,签订合同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避免出现上述无效情形,以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民法典禁止签订合同的情形有法律依据吗
《民法典》对禁止签订合同的情形有相关规定。依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签订合同。例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就是双方虚假订立合同的情况合同无效。此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无效。若合同签订涉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同样无效。所以,《民法典》为判断禁止签订合同的情形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
三、民法典中禁止签订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虽未笼统规定禁止签订合同,但存在诸多情形限制或禁止特定合同签订。
从主体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144条),意味着其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他们缺乏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从内容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3条第1款),比如签订买卖毒品的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而自始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无效(第153条第2款),像以违法犯罪为内容的委托合同。
此外,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46条第1款),如为逃避债务虚假签订的买卖合同。
当我们探讨民法典规定合同不得签订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文中提及的常见情况,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合同签订过程中若存在重大误解,一方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可能导致合同可撤销,在撤销前合同虽成立但效力待定,实际也不符合正常签订要求。另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不仅不能签订,还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若您对合同签订的合法合规性仍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这些不得签订情形下的法律后果,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更精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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