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乘坐公共汽车摔伤谁担责
1.乘坐公共汽车摔伤责任承担确实需分情况判断。若因公交方过错如司机急刹车、操作不当等致乘客摔伤,公交公司应担责,因其与乘客有客运合同,有安全送达义务。
2.若因第三人侵权使乘客受伤,由侵权第三人赔偿;若第三人逃逸或无力赔偿,公交公司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3.若因乘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故意、重大过失导致摔伤,公交公司无需担责,像乘客在车上打闹、未抓稳扶手等造成的伤害,责任一般由乘客自行承担。
解决措施与建议:公交公司应加强司机培训,提升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在车内做好安全提示。乘客自身要遵守乘车规则,注意自身安全。
二、公共汽车急刹车致乘客摔伤谁赔偿
公共汽车急刹车致乘客摔伤,一般由公交公司赔偿。乘客买票上车,与公交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急刹车通常属于公交公司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因其他车辆违规等第三方原因导致公交急刹车,公交公司先行赔偿乘客后,可向第三方进行追偿。所以,乘客可先找公交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三、公共汽车急刹车致乘客受伤谁负责
公共汽车急刹车致乘客受伤,一般由公交公司负责。乘客买票上车,与公交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急刹车致使乘客受伤,公交公司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若急刹车是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公交公司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此外,若急刹车是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导致,公交公司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需承担举证责任。若乘客自身存在过错,如未坐稳、未抓扶手等,可减轻公交公司的赔偿责任。
在探讨乘坐公共汽车摔伤谁担责的问题时,除了明确责任主体,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乘客因摔伤导致后续治疗产生了额外费用,像康复费用、营养费等,这些费用的承担也需要依据责任划分来确定。而且,如果摔伤对乘客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影响,误工费等赔偿也可能涉及其中。倘若在责任认定和赔偿协商过程中产生纠纷,又该如何妥善解决呢?如果您对乘坐公共汽车摔伤后的费用赔偿、纠纷解决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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