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仲裁时效从哪天算
1.劳动仲裁时效通常从当事人察觉或该察觉权利被侵害起算,时效为一年。
我曾处理过类似案子,当事人因不懂时效吃了亏。“知道”就是劳动者清楚权益被侵害;“应当知道”是按常理能推断出其了解。
2.要是劳动关系存续时因欠薪起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关系终止的,要在终止日起一年内提出。
3.仲裁时效会因主张自己的权利、请求救济、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算;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申请仲裁的,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二、劳动仲裁时效计算起始日有法律规定吗
有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比如,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知晓工资未按时足额发放那一天起,仲裁时效开始计算。
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此外,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继续计算。
三、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后起算日如何确定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比如,劳动者在知道权利被侵害后一年内,向用人单位书面主张拖欠的工资,这就构成主张权利导致时效中断。自用人单位收到该书面主张时,仲裁时效中断,仲裁时效期间重新从此时开始计算一年。若之后劳动者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再次发生时效中断,又重新起算。
当探讨劳动时效从哪天算这个问题时,其实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其他重要方面。劳动时效确定后,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情况也很关键。比如,在时效进行期间,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就会导致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致使劳动者不能在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你是否在劳动时效方面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劳动时效的中断、中止情形,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如何准确计算时效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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