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一般若无其他违法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注意,用人单位应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已尽到告知义务等。若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劳动者,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按规定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总之,试用期辞退需依据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二、试用期以不能胜任被辞退无补偿合法吗
试用期以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无补偿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
依据《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此时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单位仅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或者未经过培训、调岗等法定程序,就直接辞退员工且不给予补偿,这种做法不合法。
用人单位需对“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如具体工作任务指标、考核标准及员工未达标的证据等。若员工认为单位辞退违法,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试用期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未补偿合法吗
这种情况通常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但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需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单位要有明确的岗位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能证明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其次,单位需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仍不能胜任的,才可解除合同。即便如此,单位也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试用期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单位未履行上述程序就辞退且不补偿,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当探讨试用期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是否有补偿时,我们要明白这并非简单的一概而论。除了补偿问题,还可能涉及到公司辞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比如公司有没有提前通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是否有提供相应的培训或调岗机会等。这些细节都关乎员工权益。要是你在试用期面临被辞退,对自己是否该得到补偿仍存疑虑,或者想进一步了解辞退程序中的各项要点,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全面剖析,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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