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中拘留的计算时间是怎样的
拘留时间的计算较为明确。一般情况下,拘留的期限从拘留之日起计算。例如,公安机关在3月1日对某人执行拘留,那么3月1日这一天算在拘留期限内。如果是治安拘留,最长不超过15日;如果是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0日,在此基础上,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但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特殊情况还可再延长2个月等。总之,拘留时间的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二、法律里拘留期间的请假时间怎么算
根据《拘留所条例》及相关规定,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
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例如,被拘留人原本应拘留10日,在拘留5日后经批准请假出所2日,那么其剩余拘留期限仍为5日,而非3日。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请假出所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批准。被拘留人请假出所期满的,应当返回拘留所继续执行拘留。若请假出所不归,被拘留的时间仍正常计算,同时会采取相应措施让其归所继续执行剩余拘留。
三、法律里拘留期间的起算点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拘留的起算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明确,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即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刑事拘留的起算点,从犯罪嫌疑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时起算。通常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并宣布刑事拘留时开始计算。
司法拘留的起算点,根据相关规定,从人民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并将被拘留人送交拘留所执行之日起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例如,5月1日送拘,从5月2日开始计算拘留期限。
当我们探讨法律中拘留的计算时间是怎样的时,除了基本的计算规则,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在不同类型的拘留中,计算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差异。行政拘留一般从入所当日开始计算,而刑事拘留则有更为细致的规定。如果期间涉及节假日等特殊情况,拘留时间的计算是否会受到影响呢?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你是否对拘留计算时间的具体情形还有疑问呢?要是对于拘留计算时间的特殊情况、不同拘留类型的差异等方面存在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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