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时间分两种情况。一般而言,债权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比如,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在一年前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其债权,若债权人知道该事由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之后就可能无法再行使。而如果债务人的不当行为发生五年后,债权人即便此时知道,也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了。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等情况;五年则是固定起算点的最长保护期限,旨在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
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民法典》,债权人撤销权行使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撤销权行使的基础,该债权应在债务人实施不当处分行为之前已成立。
其次,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如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还有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
最后,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即因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限有哪些法律规定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限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期间届满则撤销权消灭。
若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同样消灭。这“五年”也是除斥期间,从债务人行为发生日起算,无论债权人是否知晓撤销事由,一旦满五年,撤销权即丧失。
设置这些期限是为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秩序稳定。债权人应在法定期限内积极主张撤销权,避免因期限经过而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探讨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时间是多久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撤销权行使的范围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说,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即不能超出债权数额进行不必要的撤销。另一方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呢?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因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如果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若你对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时间的具体适用情形,或是撤销权行使范围、费用承担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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