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院对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1.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间因财产和人身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涵盖合同、侵权、婚姻家庭、权属、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等纠纷,这些纠纷都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2.然而法院也有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有效仲裁约定排除法院管辖、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生效裁判案件重复起诉且不符法定情形等。
3.建议当事人在起诉前明确纠纷性质,确定是否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若涉及行政纠纷应走行政诉讼程序;有仲裁约定则按约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先进行仲裁。同时,避免对已生效案件重复起诉,以免浪费司法资源和自身时间精力。
二、法院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绝大部分刑事案件属于此类,涵盖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等。
自诉案件法院直接受理,包括: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像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等;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时的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事诉讼法》,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时,存在以下不予受理情形:
1.不符起诉条件:原告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无明确被告,无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或受诉法院管辖。
2.重复起诉:当事人就已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再起诉,构成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3.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不予受理,但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除外。
4.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且对方提出时效抗辩:虽法院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但实践中可能在受理阶段就因明显超时效而不予受理。
当我们了解了法院对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受理范围内的案件,其诉讼时效也是一个关键因素。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规定有所不同,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另外,案件的管辖法院也至关重要,并非所有符合受理范围的案件都能在任意法院起诉,需依据法律规定,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你对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具体细节、诉讼时效问题或者管辖法院确定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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