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职业放贷人订立的借款合同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这三种情形下无效。违反金融管理法规擅自从事经常性贷款业务、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以虚假借款掩盖非法目的等都在上述无效情形范围内。
2.对于此类无效合同的处理,行为人取得的财产应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各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担责。
3.建议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对方的资质,避免参与违法违规的借贷活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职业放贷人的非法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职业放贷借款合同无效后责任如何划分
职业放贷行为违反金融秩序,其借款合同无效。责任划分如下:
返还财产方面,借款人应返还借款本金。因合同自始无效,获得财物缺乏合法依据,借款人需将本金返还给出借人。
利息处理上,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出借人关于利息的主张。若借款人已支付部分利息,可能会抵充本金。
过错赔偿方面,依据《民法典》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若出借人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违法犯罪仍出借,自身有过错;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等也可能存在过错,需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损失,如资金占用损失等。
职业放贷合同无效后,损失赔偿责任认定如下:
返还财产:依据《民法典》,合同无效后,借款人应返还借款本金。若借款已部分或全部用于生产经营等,无法原物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过错分担损失:合同无效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职业放贷人未依法放贷存在过错;借款人明知对方职业放贷仍借款,也可能有过错。比如,若因合同无效导致借款人额外支出费用,双方按过错比例分担。
利息损失:通常,职业放贷人主张的利息可能不被支持,但借款人实际占用资金期间会产生法定孳息损失。法院可能会综合双方过错,确定是否由借款人给予放贷人一定资金占用费补偿,补偿标准可能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当探讨职业放贷借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已提及的常见情形,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职业放贷行为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借款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因为这类行为可能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影响正常的经济运行。另外,若职业放贷人与借款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同样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倘若你在实际中遇到职业放贷相关问题,对借款合同效力的判定、无效后的处理等还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详细且精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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