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众斗殴在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例如只是偶尔参与、未造成严重后果等。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比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等。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若该聚众斗殴行为已被特赦令免除刑罚,则不予起诉。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若聚众斗殴属于此类情形且满足相应条件,检察院可不予起诉。总之,检察院会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不予起诉。
二、聚众斗殴在法院从轻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实践,聚众斗殴在法院从轻判决的情形如下:
从行为情节看,若聚众斗殴致人轻伤、轻微伤,相较于重伤、死亡后果,情节较轻,可能从轻判决;参与时间短、仅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望风等辅助行为,而非组织、策划、指挥者,也可能从轻。
从行为人自身情况而言,行为人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行为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从轻处罚;存在自首情节,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可从轻处罚;若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其谅解,法院量刑时也会酌情从轻。
三、聚众斗殴在法院可免罪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法律,聚众斗殴在法院可免罪的情形如下: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若聚众斗殴情节轻微,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极小,根据《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可不认定为犯罪。比如双方仅言语冲突后有轻微推搡动作,无实际打斗行为。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聚众斗殴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若已过相应期限,可免罪。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若国家发布特赦令,对特定的聚众斗殴犯罪人免除刑罚,法院会依据特赦令免罪。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这种情况下刑事责任消灭,法院会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当探讨聚众斗殴在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时,我们知道这涉及多方面因素。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若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依法也不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情形。倘若你对这些不予起诉情形的具体认定标准、适用范围等还有疑问,或者在相关案件中处于类似情况,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和提供针对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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