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头遗嘱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如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况解除后,所立口头遗嘱无效。二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与继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若符合上述条件,口头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践中,口头遗嘱的认定较为困难,容易引发争议,所以建议尽量采用书面遗嘱等更为可靠的形式来处分遗产。
二、继承口头遗嘱的见证人需符合哪些法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口头遗嘱的见证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见证人要能正确理解遗嘱内容、表达自己的意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不能作为见证人。
2.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诸如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都因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作见证人。
3.在场见证:须在遗嘱人订立口头遗嘱的现场见证遗嘱订立过程。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见证人才具备见证资格,其见证的口头遗嘱才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三、继承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以下情形下口头遗嘱无效:
1.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解除后,未及时用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重新立遗嘱,此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2.无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若只有一人或无人见证,遗嘱无效。
3.见证人不符合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若见证人不符合资格,口头遗嘱无效。
4.遗嘱人无遗嘱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当探讨继承口头遗嘱有什么条件时,除了正文提到的那些关键条件外,还有一些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危急情况解除后,如果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而且,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这些见证人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倘若在继承口头遗嘱过程中,对于见证人的资格认定、遗嘱是否因情况变化而失效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继承口头遗嘱过程中的复杂法律问题,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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