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年限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该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例如,债务人在2018年1月1日实施了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在2019年3月1日知晓此事,那么债权人应在2020年3月1日前行使撤销权;若到2023年1月1日仍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规定是怎样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有两种情况。一是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例如,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恶意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其债权,从知晓该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可依法行使撤销权。二是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即便债权人一直不知撤销事由,但从债务人实施行为起满五年,撤销权也会丧失。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若超过除斥期间,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无法再通过行使该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超年限还有效吗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超年限一般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这两个期限性质为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一旦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债权人的撤销权就会消灭,其无法再通过行使撤销权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相关行为,即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会因撤销权消灭而无法获得法院支持。所以,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存在危害债权的行为时,要及时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在探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相关问题时,我们知道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有一定年限规定的。那么除了了解撤销权年限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这期间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是否会导致年限的重新计算呢?还有,如果债权人在接近年限末尾才知晓相关可撤销情形,又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呢?这些拓展问题对于全面理解债权人撤销权年限至关重要。你是否对这些方面存在疑问呢?若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年限的具体计算、特殊情况处理等仍有困惑,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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