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职工在做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若单位在此期间不支付工资,属于违法行为。职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支付,并可加付赔偿金;劳动仲裁会裁决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所以,工伤做劳动能力鉴定时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单位停发工资合法吗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单位停发工资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
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还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停发工资不合法,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补发,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若停工留薪期已满,劳动能力鉴定也已完成,单位停发工资合法。此后依据鉴定结论,劳动者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单位不发工资合法吗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单位不发工资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若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停工留薪期内进行,单位此时不发工资不合法。
若劳动能力鉴定后停工留薪期已满,且职工已恢复工作能力但未到岗工作,单位可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若职工因工伤残,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或享受伤残待遇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相应待遇,而非原工资。若单位拒绝支付合理待遇,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当探讨工伤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给发工资么这一问题时,除了明确鉴定后工资发放情况,还有相关的后续要点值得关注。一般而言,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但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若工伤职工已恢复劳动能力却拒绝复工,工资发放可能会有变化。另外,根据鉴定结果不同,工伤职工还可能享受伤残津贴等待遇。若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还会有相应的生活护理费。如果你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工资发放、待遇享受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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