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资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优先性。
根据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对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如果该工程是为建设该企业建筑物等且承包人已依约完成主要工程,其价款也优先于抵押债权。
一般来说,工资债权优先于普通抵押债权。但在建筑工程承包款方面,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且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优先顺位可能在工资债权之前。具体情况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事实来综合判定,要结合工程实际履行情况、抵押设立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准确界定各债权的优先顺序。
二、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合理吗
这种设置有其合理性。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债权具有一定优先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涉及其基本生存权益,从保护劳动者生存权和社会稳定角度,赋予工资债权优先地位是必要的。
建筑工程承包款方面,虽然《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这主要是为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和建筑行业健康发展。不过相比劳动者工资,其权益保护的紧迫性和基础性稍弱。
对于抵押权,它是一种担保物权,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但工资债权代表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的基本生活保障,从社会公平和伦理角度,工资债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也符合大众认知和社会整体利益。所以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在法律价值和社会层面有一定合理性。
三、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吗
工资债权一般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债权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而建筑工程承包款,依据《民法典》,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该优先受偿权不能对抗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消费者,且相较于工资债权,工资债权清偿顺序更靠前。抵押债权属于一般的担保物权,在破产等清算程序中,其清偿顺序也排在工资债权之后。所以,通常情况下,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债权。
当探讨工资债权是不是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相关的延伸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企业破产清算的场景下,工资债权、建筑工程承包款以及抵押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何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避免出现职工工资无法全额支付的情况。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建筑工程承包款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工资债权又该如何实现优先受偿。这些都是和工资债权优先性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你对工资债权、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之间的优先顺序及相关法律细节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