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居住人是否能享受拆迁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若共同居住人户口在被拆迁房屋内,且长期实际居住,对房屋有一定贡献,比如在房屋建设、修缮等方面出力,可能会被认定为应享受拆迁补偿。
但如果只是挂名户口,未实际居住、参与房屋相关事务,能否获得补偿存在争议。此外,各地拆迁政策差异较大,有的地方会综合考虑人口因素给予共同居住人一定补偿份额,有的则主要依据房屋产权等情况。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当地关于共同居住人权益认定及拆迁补偿的具体规定。若对是否能享受补偿存疑,建议详细研读当地拆迁政策,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准确判断自身权益。
二、非共同居住人能争取拆迁补偿权益吗
非共同居住人能否争取拆迁补偿权益,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屋为公房,根据相关规定,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非共同居住人一般没有拆迁补偿权益,但如果其是房屋的承租人,依法可获得补偿。
若房屋为私房,拆迁补偿归产权人。非共同居住人若为产权人,能依法争取补偿权益;若非产权人,通常无法获得。不过,若其在房屋建造等方面有出资等贡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主张相应权益。
三、共同居住人在拆迁中享补偿有何法律条件
在拆迁中,共同居住人享有补偿需满足一定法律条件。依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一定参考性,各地略有不同),共同居住人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有常住户口”是基础条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要求在征收决定作出前有长期居住事实;“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这里的其他住房指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若在本市他处有福利分房且居住不困难,一般不能认定为共同居住人。不过,实践中具体认定需结合当地拆迁政策和实际情况,法院也会综合多因素判断是否符合补偿条件。
当我们探讨共同居住人是否可以享受拆迁补偿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共同居住人享受拆迁补偿的份额如何确定,这往往要结合当地拆迁政策、房屋性质以及居住时长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另外,若共同居住人之间对拆迁补偿分配产生争议,又该如何解决,通常可以先通过协商,协商不成则可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如果你在共同居住人拆迁补偿方面,对份额确定、争议解决等存在疑问,或者还有其他未解决的困惑,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团队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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