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中指定监视居住是如何执行的
指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地点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遵守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被监视居住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等。如果被监视居住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法律里指定监视居住执行有哪些特殊规定
指定监视居住有以下特殊规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指定居所执行。
指定地点: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应选择能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生活、安全的居所。
通知义务: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检察监督: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法律里指定监视居住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对于被判处管制的,指定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指定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需完成侦查、审查起诉等工作。若超过六个月仍未办结案件,应当解除指定监视居住措施。同时,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执行机关需对被监视居住人的活动进行监视,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当探讨法律中监视居住是如何执行的问题时,除了常规的执行方式,还有一些相关联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需遵守一系列规定,若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予以逮捕。另外,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一旦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这些都是与监视居住执行紧密相关的情况。你是否在实际中遇到了有关监视居住执行的难题呢?如果对于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执行变更或者期限计算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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