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致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为7个月。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生活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分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级政府规定。
赔偿程序一般是先认定工伤,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依据鉴定结论索赔。
二、工伤致丧失劳动能力,社保赔偿不足咋办
若工伤致丧失劳动能力,社保赔偿不足,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该部分差额。
其次,若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工伤致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护理费咋算
工伤致丧失劳动能力的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计算标准依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划分。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例如,某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若工伤职工被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每月生活护理费则为5000×50%=2500元;若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是5000×40%=2000元;若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为5000×30%=1500元。具体金额会随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变化而调整。
当聚焦于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怎么赔偿时,除了基本的赔偿解答,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其一,赔偿后若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还能获得额外的治疗费用和赔偿呢?答案是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其二,若工伤职工在康复过程中有职业康复需求,相关的费用又该如何处理呢?一般部分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体系较为复杂,每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权益。若你对工伤赔偿的后续流程、复发处理或职业康复费用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困扰持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