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阴阳合同”中,阳合同因双方虚假意思表示,并非真实合意,通常认定无效。阴合同若体现双方真实意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无效情形,一般认定有效。
比如,双方为逃避招投标监管或获取不当利益,签订备案的阳合同价格虚高,实际履行的阴合同价格合理,阳合同的价格条款无效,但阴合同若无其他违法情节,关于工程价款、质量等条款有效。不过,在实际施工中,若出现纠纷,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像是否存在不正当目的、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具体情况等,来准确认定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建设工程阴阳合同引发纠纷法律如何裁判
建设工程“阴阳合同”纠纷裁判通常遵循以下规则。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就价款结算发生争议,以备案的中标合同(阳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这是因为阳合同经过法定招投标程序,体现公平竞争和公共利益。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双方在履行中实质性变更合同内容并达成新合意,且有证据证明实际履行的是阴合同,部分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参考阴合同中合理条款确定工程价款。
若阴合同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其相关条款会被认定无效。同时,对于存在恶意串标等违法行为签订阴阳合同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总之,法院裁判核心是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三、建设工程阴阳合同无效情形该如何判定
建设工程“阴阳合同”,通常“阳合同”用于备案等,“阴合同”才是双方真实履行的合同。判定其无效,可从以下方面考量:
违反招投标强制性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若“阳合同”未按中标文件订立,或“阴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两份合同可能均无效。
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若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无论阴阳合同都可能无效。但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的除外。
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若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合同内容违反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等强制性规范,合同会被认定无效。
当探讨建设工程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认定的问题时,除了对其法律效力认定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阴阳合同被认定效力后,往往涉及到工程款结算的问题。一般而言,应以符合双方真实意思且合法有效的合同作为结算依据。此外,签订阴阳合同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也不容忽视,相关责任主体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在情节严重时需承担刑事责任。若你在建设工程中遭遇阴阳合同问题,对结算方式、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阻碍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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