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院不受理的诉讼范围有哪些
法院不受理的诉讼范围主要包括:
1.属于行政机关主管的事项,应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等决定不服。
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属于调解、仲裁范围的,应先申请调解或仲裁,如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
3.没有明确的被告或者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
5.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规定了一定的诉讼时效,超过时效起诉可能不被受理。
总之,不同类型的案件有其特定的受理范围和条件,当事人需明确自身诉求是否符合法院受理标准。
二、法院不受理的行政诉讼情形有啥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不受理的行政诉讼情形主要有: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如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等,这类行为具有高度政治性,不在司法审查范围内。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即抽象行政行为不可直接诉讼。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如国务院作出的复议决定。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属刑事司法行为。
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三、法院不受理诉讼后当事人有何救济途径
法院不受理诉讼时,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救济:
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若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查,若原裁定错误,会指令原审法院立案受理。
申请再审:若上诉维持原裁定,当事人认为原裁定确有错误,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向检察院申诉:当事人也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检察院经审查,若认为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违反法律规定,会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当我们探讨法院不受理的诉讼范围有哪些时,要清楚这其中门道不少。比如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引发的纠纷,法院通常不予受理。还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产生的争议,也不在法院受理范畴。另外,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引发的诉讼,法院同样不会受理。你是否曾遇到过看似能起诉但又不确定法院是否受理的情况呢?要是对于哪些诉讼法院不受理,以及类似行为该如何妥善处理仍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消除困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