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民事诉讼中,适用小额标的一审终审的情况主要有:涉及标的额较小的案件,通常各地规定标准不同,一般在几万元以下。如标的额不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的案件。适用小额标的一审终审可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但需注意,若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仍可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程序。不过,上诉后二审法院一般仅就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不会对全案进行重新审理。
二、民事诉讼小额标的一审终审还有啥特殊情况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特殊情况主要有:
1.程序转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若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应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裁定转为普通程序。比如出现当事人对事实争议大、涉及复杂法律关系等情况。
2.再审救济: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这里适用民诉法审判监督程序规定。
3.不适用情形: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涉外民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等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即使标的额符合小额标准。
三、民事诉讼小额标的一审终审还有啥特殊情形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原则上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若标的额超过前述标准,但在二倍以下,当事人双方也可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特殊情形是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如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涉外案件;需要评估、鉴定或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一方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等。另外,法院受理后发现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应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当事人认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错误的,可在开庭前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
在民事诉讼中,探讨哪些情况适用小额标的一审终审时,我们知道标的额较小的部分案件适用此规则。但这只是基础情况。比如,对于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小额债务纠纷,即使标的额有小幅度变化,若仍符合此类特征,也可能适用一审终审。还有,在一些涉及消费者与商家的小额买卖合同纠纷中,若争议不大,也适用一审终审。你是否在民事诉讼相关问题上有疑问呢?如果对于小额标的一审终审适用范围的具体界定、相关程序操作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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