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中买卖破租赁的情形有哪些
买卖破租赁主要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从而打破原有的租赁关系。通常有以下情形:一是租赁物已交付给承租人且承租人已占有使用,即便出租人将其出售,租赁关系对新的买受人仍有效;二是租赁合同依法登记备案,买受人在购买时明知该租赁情况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买受人;三是在司法拍卖中,拍卖成交后,原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限内对买受人继续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买卖破租赁并非绝对,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二、法律上哪些情况不适用买卖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指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况:
1.先抵押后出租: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反之,若抵押权设立在先,租赁在后,抵押权实现时,买卖可破租赁。
2.房屋在查封后出租:房屋在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后出租的,不适用该原则。查封目的在于限制财产流转,此时租赁关系不能对抗后续的执行等处分行为。
3.当事人另有约定:若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在租赁期间如发生租赁物所有权变动,租赁合同解除等类似条款,应从其约定。
三、法律里不适用买卖破租赁的情形有哪些
“买卖不破租赁”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存在以下不适用情形:
1.先抵押后租赁: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影响;反之,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若抵押物实现拍卖等所有权变动,承租人不能主张“买卖不破租赁”。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若法院查封在前,租赁在后,此时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法院依法处置查封房屋时,新的所有权人不受原租赁合同约束。
在了解法律中买卖破租赁的情形有哪些后,我们知道了一些常见的情况。但实际生活中可能会更复杂。比如在房屋租赁场景下,如果房东未通知租客就将房屋出售,且新房东要求租客立刻搬离,这是否符合买卖破租赁的情形呢?又或者,租客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了大量装修,花费不少,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买卖破租赁,租客的权益该如何保障?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探讨。若你对买卖破租赁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具体的法律认定标准、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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