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纠纷中律师费承担通常是“谁聘请谁负担”,各方自行承担己方律师费,但存在特殊情况。合同约定和侵权类案件会使律师费承担有所不同。
1.合同约定: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对方维权的律师费,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这为守约方维权提供了保障。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可将律师费承担条款明确写入,降低维权成本。
2.侵权案件:在某些侵权类建设工程纠纷中,法院会根据案情判决过错方承担无过错方一定比例律师费。不过这种情况需结合具体案件判断。
要让对方承担律师费,需提供正规律师费发票等证据。所以提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承担,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有效方式。
二、建工工程纠纷诉讼费该由哪方承担
建工工程纠纷诉讼费一般遵循“败诉方承担”原则。即案件审理终结时,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如果是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此外,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自行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所以,建工工程纠纷诉讼费具体由哪方承担,要依据案件最终的审理结果和具体情况确定。
三、建工工程纠纷诉讼费又该谁承担呢
建工工程纠纷诉讼费承担规则如下:
通常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若当事人和解、调解结案,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此外,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在探讨建工工程纠纷律师费由谁承担的问题之后,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一般来说,建工工程纠纷中律师费承担要依据合同约定和具体法律规定。除此之外,还会涉及到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不同律师收费标准不同,有的按纠纷标的额比例收取,有的按工作小时计费。而且在纠纷过程中,若出现新的情况导致律师工作量增加,费用可能也会相应调整。如果您在建工工程纠纷中,对于律师费承担、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或者面临相关法律难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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