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存在不同规定。一般而言,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但是,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这里的“一年”属于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况。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间内积极行使权利,否则可能丧失撤销权,导致自身债权难以通过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行为的方式得到更好保障。若在五年这个最长期间届满后才知晓撤销事由,也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了。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起算点如何确定
债权人撤销权起算点分两种情况确定。
一是主观标准起算点,即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当债权人知晓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损害其债权的行为时,撤销权开始起算。例如,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将名下房产无偿过户给他人,自其得知该行为时,撤销权行使期限开始计算。此期限为一年,债权人须在此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权利消灭。
二是客观标准起算点,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算。若债权人一直不知撤销事由,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旨在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避免撤销权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三、债权人撤销权超出规定期间行使有效吗
债权人撤销权超出规定期间行使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这里的“一年”与“五年”均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除斥期间经过,撤销权实体权利消灭。也就是说,一旦超出规定期间,债权人便不能再通过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债务人损害其债权的行为。所以,债权人若发现债务人有危害债权的行为,应在法定期间内及时行使撤销权,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债权人撤销撤销权的期间是多久时,除了明确这一关键问题外,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拓展内容也值得了解。比如,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受到一定限制,只能在其债权范围内行使,超出债权范围的撤销可能不被法律支持。而且,若债权人因行使撤销权而产生必要费用,通常由债务人负担。这些都是在处理债权人撤销权相关事务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如果你在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范围以及费用承担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阻碍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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