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股东低价转让股权以逃避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证明股东存在低价转让股权的行为、主观上有逃避债务的故意以及该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法院经审查后,如认定符合撤销条件,会判决撤销该转让行为,使股权恢复到转让前的状态,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股东低价转股逃债,债权人能起诉维权。依据《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在股东低价转股逃债情形下,若该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影响,同时受让人知晓这一情况,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股东的低价转股行为。
不过,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股东转股价格明显不合理、该行为影响其债权实现以及受让人存在主观恶意。若法院认定债权人主张成立,会撤销转股行为,恢复股权原状,以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股东低价转股逃债债权人能否通过法律追讨
股东低价转股逃债,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依据《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相关规定,若股东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股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股东的转股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行使后,转股行为自始无效,股权恢复原状,债权人可通过对股权强制执行等方式实现债权。同时,债权人要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股东低价转股损害其债权且受让人知情。
股东低价转让股权逃避债务,这一行为存在诸多严重后果。首先,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要求撤销该低价转让行为,恢复股权原状,以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其次,股东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股东通过低价转让股权恶意逃债,那么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在其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你是否遇到过类似股权纠纷问题呢?对于股东低价转让股权逃避债务的处理细节还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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