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个人债务原则上不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但存在例外情形。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可以追加配偶。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一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共同签字等;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三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若符合上述夫妻共同债务情形,债权人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二、民法典下个人债务判决后能执行配偶财产吗
在民法典下,个人债务判决后一般不能直接执行配偶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责任。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该债务虽为一方名义所负,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以及债务人的财产。
若债务是个人债务,而执行标的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执行该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份额。实践中,通常会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确定债务人的部分后再执行。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执行配偶财产,需根据债务性质和财产属性判断。
三、民法典里判决个人债务追加配偶有何条件
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判决个人债务追加配偶承担责任有严格条件。
若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追加配偶承担责任,需满足以下情形: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即“共债共签”。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为家庭日常衣食住行等支出所负债务。三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可认定为共同债务。若不满足上述条件,则一般属于个人债务,不能追加配偶承担责任。
当探讨民法典中判决个人债务能否追加配偶时,我们深入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想追加配偶为共同被告,需要符合特定条件。比如,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不符合这些条件,配偶无需承担该个人债务。那要是债权人对法院关于是否追加配偶为共同被告的判决不服,该怎么办呢?或者在实际生活中,如何收集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等的证据呢?若你还有此类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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