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员工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
工资结算公式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实际工作天数。月计薪天数一般按照21.75天计算。
例如,员工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了10天被辞退,那么其工资结算为:5000÷21.75×10≈2300.93元。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要求支付,并可主张相应赔偿金。需注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需有合法合理的理由,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劳动法试用期辞退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合法辞退,即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属违法辞退,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在试用期工作2个月被违法辞退,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即2500元,赔偿金则是5000元。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劳动法试用期辞退未结算工资能否追讨
可以追讨。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支付相应报酬。即便处于试用期,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后,也必须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
若用人单位未结算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此外,劳动者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资。在追讨时,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劳动法试用期辞退工资结算怎么算时,我们了解到,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来支付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如果用人单位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就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员工可能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要是你对试用期辞退工资结算还有其他疑问,例如补偿标准如何确定、工资发放时间有没有明确规定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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