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尾事故中,若对方主张误工费,需视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应获支持。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若对方因追尾受伤,导致其无法正常工作并产生了实际误工损失,且能提供劳动合同、误工证明、收入流水等证据来证明误工事实及损失数额,那么其主张误工费可能会得到法院支持。但如果对方只是车辆受损,未造成人身伤害,不存在误工情况,其要求赔偿误工费则不应被支持。
所以,关键在于对方有无因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及误工损失,并能否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二、车子追尾无责方索要折旧费法律支持吗
目前我国法律对车辆折旧费赔偿并无明确统一规定。
一般情况下,单纯车辆追尾,法院通常不支持无责方索要折旧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本身就存在自然折旧,交通事故导致的折旧很难与自然折旧区分开来,且折旧费难以准确计算。
不过,若满足特定情形,也有可能获得支持。比如车辆是刚购买不久的新车(一般认为购买时间在6个月以内),且因事故导致车辆结构等关键部位严重受损,对车辆的市场价值造成重大影响,有专门的评估机构出具车辆贬值评估报告的,法院可能会酌情支持部分折旧费。所以,无责方索要折旧费是否能获法律支持,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三、车子追尾无责方主张折旧费是否会获支持
一般情况下,车辆追尾无责方单纯主张折旧费较难获得法院支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主要涵盖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未明确包含折旧费。
从司法实践看,法院判定赔偿项目通常遵循必要性和合理性原则。车辆即便发生事故修复后,虽理论上价值会减损,但这种价值减损较难精确量化,且正常使用中的车辆本身也存在自然折旧。不过,如果是刚购买不久、行驶里程极少的新车,因交通事故致车辆严重受损,部分法院可能基于公平原则等考虑,支持一定的折旧费赔偿请求。
当探讨车子追尾对方要求赔误工费是否应支持时,其实背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果追尾导致对方车辆是运营车辆,如出租车、货车等,除了误工费,对方还可能会要求赔偿停运损失,这也是合理且常见的情况。另外,在判定是否要赔偿误工费时,证据是关键,对方需要提供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减少的有效材料。若你在处理车子追尾赔偿,对误工费的判定、运营车辆停运损失赔偿标准或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问题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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