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连带债务人之间要在一定范围分担债务。连带债务里,每个债务人都得对全部债务负责还清。某连带债务人承担债务后,有权找其他连带债务人追讨。
2.追偿范围按份额确定,份额难定就视为相同。实际承担超份额的,超出部分可在其他债务人未履行份额内追偿,还能享有债权人权利,但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3.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向该债务人提出。可见,连带债务人内部有清晰的债务分担规则。
二、连带债务人超出份额清偿后能否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连带债务人超出自己份额清偿债务后,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比如甲乙丙为连带债务人,债务总额30万,每人份额10万。若甲清偿了20万,超出自己份额10万,那么甲可就这10万在乙丙未履行的份额内(各10万)向乙丙追偿,可要求乙或丙支付5万。同时,甲在追偿范围内享有债权人权利。不过,在追偿过程中,要遵循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原则,保障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
三、连带债务人超份额清偿后能否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举例来说,若A、B、C为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30万元债务且份额均等。A向债权人清偿了20万元,超出自己份额10万元,那么A有权就这10万元向B、C追偿,B、C应各自向A偿还5万元。不过,若债权人的债权尚未完全实现,A的追偿要确保不影响债权人继续向其他债务人主张剩余债权。总之,超份额清偿的连带债务人可依法行使追偿权。
在探讨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分担债务吗这个问题时,除了了解债务分担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当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后,在其内部如何进行追偿的问题。而且如果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时,又该按照怎样的规则来处理。这些都是在连带债务处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复杂问题。若你在实际生活中面临连带债务相关的困扰,对债务分担、内部追偿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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