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最新修订 | 2024-06-26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1、一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被告。1、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为同一人,车辆的驾驶人为被告。2、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车辆驾驶人的行为又不是职务行为,车辆的驾驶人为被告。车辆驾驶人的行为如是职务行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车辆驾驶人所在单位是被告。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一)一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被告

1、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为同一人,车辆的驾驶人为被告。

2、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车辆驾驶人的行为又不是职务行为,车辆的驾驶人为被告。车辆驾驶人的行为如是职务行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车辆驾驶人所在单位是被告。

另在现实生活中车辆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或他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或帮工关系,其在执行雇佣事务或帮工事务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雇主或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解释》第9条和第13条的规定,一般由雇主或被帮工人作为被告,只有当雇员和帮工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时,雇员与雇主或帮工人和被帮工人为共同被告。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二)特殊情况下被告的确定

由于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所处的状况复杂多样,司法实践中,根据运行支配原则及运行利益归属原则来确定被告的主体资格。为了能更准确地确定被告,现将几种特殊情况下被告的确定分别简述归纳如下:

1、车主将车辆挂靠在他人名下,被挂靠人从挂靠车辆的运营中取得了利益的,被挂靠人可以作为被告,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出借人对借用人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车辆承包、租赁经营的,发包人、出租人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客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则上由客运出租车所属单位作为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5、实际车主与名义车主不一致的,根据运行支配原则及运行利益归属原则确定被告。

6、在下列情形下买卖车辆未过户的,名义车主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买卖报废车辆的;2)买卖年检不合格车辆或买卖未经年检车辆的。

7、未经机动车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同意擅自驾驶的,如果该机动车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存在过错的,所有人或保管人与擅自驾驶人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盗抢的车辆在被盗抢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是被告。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车辆被送交修理、委托保管及扣押、出质、留置期间,承修人、保管人或者扣押人、质权人、留置权人擅自驾驶车辆造成他人损害的,承修人、保管人或者扣押人、质权人、留置权人是被告。

另,负有赔偿责任的一方死亡的,其继承人应作为被告参与诉讼,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一键咨询
  • 150****68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5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2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0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22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1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7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1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交通事故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苏州135****191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704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2****18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1、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为同一人,车辆的驾驶人为被告。2、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车辆驾驶人的行为又不是职务行为,车辆的驾驶人为被告。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是这样的妹妹前一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造成身体严重受伤,后来因为赔偿的问题没有达到共识,所以我们想打算起诉对方,但是因为肇事者车辆不是他自己的,是他老板的,像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律师回复] <br/>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br/> <br/>  <br/>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br/> <br/>  <br/>3、在道路上违章停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br/> <br/>  <br/>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登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br/> <br/>  <br/>5、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 (包括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是否属于挂靠关系的认定,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机动车的投保人、养路费用的支付人、机动车的实际受益人、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等因素综合判断。<br/> <br/>  <br/>6、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责任,应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各自过错的大小等因素确定。<br/> <br/>  <br/>7、借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挂靠关系处理。<br/> <br/>  <br/>8、登记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协议转让机动车的所有权,未到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发生交通事故的,登记所有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br/> <br/>  <br/>9、汽车销售公司以保留所有权方式,由买方分期付款购买机动车,买受人占有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使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亦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br/> <br/>  <br/>10、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br/> <br/>  1<br/>1、借用、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害的,车辆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借用人、承租人将车辆转借或转租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借用人、承租人与车辆所有人、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按前款承担责任后,可以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向实际使用人追偿。<br/> <br/>  1<br/>2、车辆所有人向实际使用人追偿纠纷中,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br/>(1)车辆所有人无过错的,实际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 <br/>(2)车辆所有人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仍然出借、出租车辆,并因此造成交通事故的,或者明知借用人、承租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资格仍然出借、出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br/>(3)车辆所有人已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告知借用人、承租人,借用人、承租人仍然借用、租用该车辆,并因此造成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br/> <br/>  1<br/>3、借用、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借用人、承租人本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借用人、租用人自行承担责任。出借人、出租人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明知借用人、承租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资格仍然出借、出租,造成借用人、承租人本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br/> <br/>  1<br/>4、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br/> <br/>  1<br/>5、机动车在送修理、委托保管期间,承修人、保管人驾驶车辆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修人、保管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br/> <br/>  1<br/>6、机动车驾驶员执行职务或者从事雇佣活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员从事雇佣活动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机动车驾驶员追偿。<br/> <br/>  1<br/>7、盗用、冒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盗用人、冒用人承担赔偿责任,销售方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r/> <br/>  1<br/>8、肇事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有关保险公司。<br/> <br/>  1<br/>9、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车辆所有人和个人。
431浏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诉讼管辖地法院如何确定?
人身损害诉讼管辖地法院的确定是根据案件的类型来确定的。发生人身损害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会进行协商,经过协商后会达成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当事人可以将自己的诉求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就会涉及到法院的管辖问题。
10w+浏览
行政类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诉讼主体怎么确定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第二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的对象划分。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期限是多久,如何确定时效的起算日期
[律师回复] 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br/>一、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本意是敦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权利人长时间不主张权利,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是防止权利人有条件行使权利而不行使。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前,一直处于治疗状态,损失也一直处于增加状态,向对方行使权利的具体数额也就无从确定,不具备行使权利的全部条件。所以,这种情况,权利人不是不行使权利,而是不具备行使权利的全部条件。<br/>三、减少诉累,合理利用国家诉讼资源。如果诉讼时效自伤害之日或确诊之日起算,那么很多情况会是在诉讼时效期限即将届满前,受害人尚处于治疗之中,损失尚未全部发生受害人为了不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会提讼,但其诉讼请求只能是已经发生的费用,这一次诉讼也只能审理受害人这些已经发生的损失。受害人在这次诉讼之后再发生的费用,要在一年内再次,提起第二次诉讼对于第二次诉讼之后发生的费用,受害人在一年内还要第三次。这样,就会造成一次交通事故需要两次三次甚至更多次的情况,这对于权利人和义务人来说,都是极大的累赘。所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342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诉讼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77****784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78****277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853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