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7-12
浏览10w+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万人
专家导读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

破产债权就是指,公司在申请破产之后,公司的债权人需要就自己合法拥有的债权提出申报,这样在公司清偿的时候就能优先进行清偿,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吧?

债权申报期限是多长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 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以上内容就是由律图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破产债权申报期限的相关内容,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使您走出您目前生活中的困境,若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关于破产债权的问题。欢迎您来电详情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们。我们期待为您服务。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1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
一键咨询
  • 166****1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7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6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3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3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2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1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1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债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扬州134****727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7****38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521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破产申报债权期限是多久?
破产申报债权期限是一个月,依据《破产法》第4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破产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
破产宣告期内申报债权期限自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日起算,最短三十日,最长三个月。期间内债权人应向破产管理机构提交债权清单及证据材料。此期限旨在推进破产程序,公平清偿债务,具体长短依案件实际和法院规定而定。
21浏览 2024-10-22
宣告破产程序期限要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一、宣告破产程序期限要多久<br/>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br/>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br/>二、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br/>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br/>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br/>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br/>其次,人民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br/>2、成立清算组<br/>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或召开债权人会议。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批准执行。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对破产企业于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br/>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br/>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br/>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br/>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br/>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申请追回财产。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br/>其中律师工作:包括:产企业债权的审查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股权转让协议书代理破产企业进行和应诉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工作;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负责抵销权、别除权内容的审核。<br/>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br/>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br/>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br/>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破产企业负债情况;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破产企业的主要资产流向,作为债权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一般应对其作专项说明:<br/>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的审计情况;<br/>破产企业现有职工情况、集资情况、保险情况、缴交税款情况;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br/>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br/>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br/>破产财产产权归属的确定。破产企业财产范围的确认。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br/>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br/>对外投资的清算:企业的对外投资包括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br/>对外债权的清算: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将所谓的对外债权清理出去;对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进行实际追讨。<br/>破产债权的清理: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br/>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br/>并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的内容: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br/>破产财产分配的步骤: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裁定后执行;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br/>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br/>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br/>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448浏览
破产申报债权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规定,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我国法律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是多久
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时限规定,通常情况下,是从人民法院正式公布审理破产申请的公告日期开始计算,最短的申报期限不得低于三十天,而最长则不能超过三个月。在此期间内,债权人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申报其所拥有的债权,以确保在整个破产程序过程中能够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2浏览 2024-10-27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是多久
自破产债权人提出债权申报之申请被人民法院予以正式受理之后,便会明确规定一定的债权申报期限以供参酌。此期限的最短时限为不少于三十天,而最长则不可超越三个月。在此期间之内,各债权人务必将其所拥有之债权向破产管理人进行精心申报。如此安排,旨在确保破产程序得以顺畅有序地推进,并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0浏览 2024-10-12
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怎么规定
[律师回复] 对于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怎么规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怎么规定<br/>法律咨询: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几天?<br/>律师回答:三十日<br/>相关法律知识:<br/>《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br/>第六十条债权人会议设一人,由人民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br/>债权人会议主持债权人会议。<br/>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br/>(一)核查债权;<br/>(二)申请人民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br/>(三)监督管理人;<br/>(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br/>(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br/>(六)通过重整计划;<br/>(七)通过和解协议;<br/>(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br/>(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br/>(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br/>(十<br/>一)人民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br/>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br/>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br/>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提议时召开。<br/>第六十三条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br/>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br/>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br/>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422浏览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破产债权申报期限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是多少年
破产债权申报时限从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日起算,最短不少于三十天,最长不超三个月,具体期限由法院依实际情况确定。债权人及时申报对自身权益重要,能获破产财产分配清偿,未申报则债权利益可能无法保障。
26浏览 2024-10-11
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怎么样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怎么规定<br/>法律咨询: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几天?<br/>律师回答:三十日<br/>相关法律知识:<br/>《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br/>第六十条债权人会议设一人,由人民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br/>债权人会议主持债权人会议。<br/>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br/>(一)核查债权;<br/>(二)申请人民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br/>(三)监督管理人;<br/>(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br/>(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br/>(六)通过重整计划;<br/>(七)通过和解协议;<br/>(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br/>(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br/>(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br/>(十<br/>一)人民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br/>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br/>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br/>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提议时召开。<br/>第六十三条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br/>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br/>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br/>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431浏览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破产债权申报期限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破产债权申请期限是多久
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破产债权的申请期限,一般为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最短须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这段时间内,债权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向破产管理人无遗漏地申报其所拥有的全部债权。然而,针对债务人所欠付的员工工资、医疗费以及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款项,则无需债权人进行申报。这部分权益将由破产管理机构展开详细调查之后,编制出详尽的清单并公之于众。
0浏览 2024-10-07
债权申报的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债权申报的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权申报的期限是多久<br/>一、债权申报的期限<br/>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串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酌定主义两种。我国新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酌定主义,即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br/>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参加破产程序行使权利。<br/>二、债权申报的范围<br/>1、一般规定。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br/>(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br/>(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br/>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br/>(3)须为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br/>(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br/>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br/>(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因此,以下债权不得申报:<br/>①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br/>②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br/>③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申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权,在补足证据前推定为不得申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裁定不予确认。<br/>2、特别情形。<br/>(1)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为我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br/>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讼。<br/>(2)利息请求权。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申报。<br/>(3)待定债权。叉称“或然债权”,是指其效力有待确定的债权,包括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这些债权可以申报,但必须说明其待定的状况。<br/>(4)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br/>(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除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外,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br/>(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其债权人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破产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其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br/>(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第18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br/>(8)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br/>(9)票据付款人的请求权。破产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349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56****108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80****462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719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