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婚姻无效还用撤销吗
婚姻无效与撤销存在明显差异,具体如下:
一、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指欠缺婚姻成立法定要件,从而不具备法律效力。
一经认定,自始无效,不存在撤销一说。
常见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
1.重婚:已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
2.未到法定婚龄: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而结婚,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此类婚姻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认可,不存在撤销的必要。
二、可撤销婚姻
例如,一方以给另一方生命、身体、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受胁迫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撤销权需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一旦超过规定期间,撤销权便消灭。
总之,婚姻无效无需撤销,自始无效;
可撤销婚姻需经法定程序撤销,撤销后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效力。
二、离婚被判不离后该怎么办
离婚被判不离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与对方积极沟通,尝试修复关系。若能化解矛盾,继续共同生活,可重新构建美满家庭。
二是若感情确已破裂且坚持离婚,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再次起诉时,要充分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对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证据。此外,若有新情况、新理由,比如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等行为,不受6个月期限限制,可随时再次起诉。法院会综合全案证据和事实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做出合理判决。
三、离婚被判不离多久后可以重新起诉
一般情况下,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原告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满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比如一方实施严重家庭暴力等,原告可以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随时向法院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而对于被告而言,其起诉离婚不受该六个月时间的限制,可随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探讨婚姻无效还用撤销吗这个问题时,需要明确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不存在撤销的说法。婚姻无效是因为欠缺结婚的实质要件,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一旦被认定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婚姻撤销则是因胁迫结婚等可撤销情形,受胁迫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撤销。与婚姻无效不同,撤销后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若您对婚姻无效或可撤销婚姻还有其他疑问,比如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处理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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