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医疗事故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非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况适用过错推定。 通常情形下,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患方需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有诊疗行为、自身有损害后果,且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过,《民法典》规定了三种适用过错推定的情形: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是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是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在这些情况下,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二、医疗事故是否支付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通常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若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认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死亡有因果关系,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含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虽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未明确提及“死亡赔偿金”,但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司法实践中,法院多会结合《民法典》等规定,判决医疗机构支付死亡赔偿金。计算死亡赔偿金需考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死者年龄等因素。
三、医疗事故是否包含手术死亡
手术死亡可能属于医疗事故,但并非必然。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若手术死亡是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存在过失所致,如术前准备不充分、术中操作失误、术后护理不当等,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然而,若手术本身存在高风险,医生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进行了充分告知,且死亡是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或意外情况导致,则一般不认定为医疗事故。所以,不能简单认为手术死亡就属于医疗事故,需结合具体情况,通过法定程序鉴定确定。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中,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是重要的判定方式。无过错责任下,即便医疗机构无过错,在特定情形也可能担责;过错推定责任则是先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身无过错。除了这两种责任认定方式,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标准、后续处理流程等也备受关注。若您对医疗事故究竟适用无过错还是过错推定,以及相关后续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消除您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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