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破产房贷要不要还?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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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从法律层面上讲,破产程序是保护债务人免除部分债务,但对于跟银行借贷款的客户来说,银行的身份是债权人。就算银行破产了,他作为债权人的那部分权利还是不受影响的,换句话说就晃,如果银行破产了,债务人该还的贷款也还是一分都不能少。
银行破产房贷要不要还?

一、银行破产房贷要不要还

银行破产了房贷还是要还的,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债权债务关系,银行作为债权人,在破产时,房贷者的债务将作为破产资产进行清算的。

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所以虽然没有具体的规定银行破产放贷者的贷款还,还不还。但是根据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是有义务偿还债权人的债务,且债权人的债权人有权利在特定情况下行使代位权或者撤销权的。

三、债务人的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债权无效抗辩权。《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四、银行倒闭的赔偿原则

中国目前《存款保险条例》具体是这样的:

1、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

2、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换句话说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将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所以银行倒闭的赔偿,如果你的存款在50万以下是可以全额赔偿你的,如果你的存款大于50则只能赔付50万。

银行作为国名经济运行的支柱,国家是不会那么容易让他倒闭的,所以大家也不要对这个那么在意。但是银行真的倒闭了,你的房贷还是需要偿还的,即使没有规定,也会根据债权法来要去你偿还的。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解决的问题,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需要可以致电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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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提供的再贷款如何清偿。银行的再贷款是为了拯救商业银行提供的资金支持,其来源于银行发行的货币量。当商业银行难以被拯救,进人破产清算时,理应对银行提供的再贷款这类无担保债权优先清偿,并且应当明确规定其清偿次序在国家税款之前。这类资金不应成为商业银行经营成果的构成部分,不得再征税,应在税款之前清偿,以体现该资金的特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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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报。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因此任何债权都必须经申报才能受偿,作为优先受偿的别除权亦应申报,否则要承担于已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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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向主管人提出别除请求。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别除权人要行使别除权的,应向管理人提出。如果债权人不向管理人提出别除请求而擅自行使别除权,则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行使否认权,宣告债权人的别除行为无效,并可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故尼单位的债权只要是符合以上的规定,并通过以上的程序来行使,一定会获得优先受偿权的。
总结。破产就是所有的债权人来分最后的一块蛋糕,虽然债权具有平等性的特点,但是法律在规范破产这样的特别情况时也还是把保护劳动者利益和国家利益放在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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