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主体: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故意,且出于徇私的动机,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国家税收征管制度,侵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指为徇私情、私利,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不征”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不向其征收;“少征”指对纳税人少征收税款。同时,要求行为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
二、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如何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犯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指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法律未明确数额标准,通常由司法机关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如果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与逃税、抗税、骗税等犯罪分子相勾结而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应按共同犯罪定罪处罚。
三、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如何去判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犯此罪,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目前无统一标准,司法实践中,一般结合少征税款数额、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若税务人员有此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等。若你涉及相关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当我们探讨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时,需要明确几个关键要点。首先,主体须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其次,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徇私的动机。再者,客观上实施了违反税收法规,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你是否对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存在疑问呢?比如在实际案例中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此罪,或者相关主体的认定范围等。若还有其他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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